4月12日,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成立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审议学院《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安全工作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综合管理责任“九包”制度实施意见》和《安全稳定事故责任认定办法》,审议并签订《学院2024年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党委书记、院长杨海波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成立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关于安全工作的五个制度文件、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是学院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学院党委持续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五个制度文件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状对学院安全工作责任进行了全面细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初步搭建起了学院安全工作的制度体系,明晰了安全工作责任,实现了“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形成了全院上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真正让法治理念、安全意识、安全思想、安全文化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全力做好学院安全工作;要对照制度要求,末端抓落实,把安全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具体到岗位、具体到事、具体到人;要围绕落实安全巡查,谁来查、查什么、怎么查、查出问题怎么办、建立哪些长效机制等等,解决好安全稳定工作“最后一米”的问题;要研究高校安全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善于学习先进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并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各个方面,整体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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